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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特有的 檳榔西施
檳榔西施 (Betel nut beauty)是一種在臺灣特有的職業,主要指穿著性感、清涼,且在路邊攤位販賣檳榔的年輕女性。西施,是古時越國的美人,亦是漢語對美女的代稱。檳榔西施泛指販賣檳榔且穿著較為暴露的年輕女性。臺灣的檳榔攤,裝飾著明亮的霓虹燈,尤其是在臺灣西部的南北向縱貫公路和郊區馬路上十分常見。其主要的顧客組成為貨車司機,他們在長途開車時嚼食檳榔來幫助提神。有店鋪為了競爭檳榔所帶來的高利潤,以及獲取顧客們的注意,便聘請了穿著性感的女郎去助銷。其後更多同業效法,競爭越演越烈,賣檳榔的女孩們開始穿得越來越少。 臺灣的檳榔文化 檳榔 (Areca catechu) 即檳榔樹的種子,與椰子同屬棕櫚科常綠喬木,主幹可長至20公尺。「檳榔」一詞源於印尼語。檳榔原是重要藥用植物之一,可是近現代大部分都拿來充當提神的食品。 臺灣嚼檳榔的風氣非常盛,保守估計台灣「紅唇族」(嗜嚼檳榔者)每年花錢買此種俗稱「台灣口香糖」的金額超過仟億台幣。龐大的收益,根據農委會資料,種植檳榔的農戶,高達七萬戶,而檳榔也於1990年代之後,成為臺灣最主要的經濟作物。不過,瘋狂種植檳榔的結果,對台灣的山坡地水土保持,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臺灣人的檳榔食用方式有明顯加強檳榔的致癌性。即使弊多於利,今嚼食檳榔仍為臺灣極為普遍,且還由藍領階級男子的食用人口,擴展到白領階級,甚至女性。也因為消費產值甚高,販賣檳榔的小攤,充斥臺灣大街小巷,最後因競爭激烈,終於衍生出以女性特徵來吸引消費者的「檳榔西施」文化。 來台灣的外國觀光客,對於三步一小攤、五步一整群的檳榔西施總是嘖嘖稱奇。成為台灣一種另類的觀光資源,一些國外朋友的blog或相簿總可以看到這類台灣場景。 2002年,臺灣各地方政府開始禁止穿著過於暴露的檳榔西施,並以行政命令或法律加以規範。最先是臺北市,然後桃園縣。至今,在各大都會如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市區內,檳榔西施蹤跡,僅有零星部分分佈在郊區或交流道附近,但多已不再像過去穿著暴露。 檳榔西施起源 1976年,由於謝家三姐妹的檳榔攤設在中潭公路雙冬路段上,原本是由三姐妹的母親在賣檳榔,雖然雙冬正處於臺中往埔里的交通要衝,來往車水馬龍的大量車潮不斷,但上門客人是寥寥無幾,因此突發奇想地讓自己的三位原先在工廠工作、月薪兩萬元的女兒賣檳榔。等於是謝家三姐妹接手母親的行業,結果生意是出奇地好,不久就在雙冬掀起一股風潮,各家檳榔攤也都紛紛請出自家女兒或聘僱年輕女性來賣檳榔,草屯雙冬成了檳榔西施的起源地。之後電視綜藝節目上所出現的檳榔姐妹花,例如曹蘭與姚黛瑋所裝扮,即為模仿此三姐妹所出。一些檳榔西施為高中職輟學學生,而且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大部份由於其教育程度和年齡,因此很難在便利商店找到工作;或是由於檳榔攤的較高薪水,因此選擇這個職業。陳敬賓 |
檳榔西施爭論
有人說台灣的檳榔西施文化風氣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是台客文化的低俗發展,一些婦女團體對於檳榔西施為改善經濟情況而作性感打扮的權利加以辯解,然而這些辯解具有爭議性。她們指出:國際模特兒、明星、展覽會女郎的性感形象並不會被社會認為不妥當的;社會或法律不去規範模特兒、明星的性感穿著,卻只禁止檳榔西施穿得稀少者,這政策顯然是一種階級歧視。檳榔西施是台客文化或社會基層的獨有符碼?其實整個社會「西施化」充斥各種產業。台灣高科技業者每年多次展覽,每次不是有很多電腦西施(showgirl model)?而電信展場的各大電信業者,找來身穿火辣緊身衣的 showgirl model 何嘗不是「西施化」的另一種現象? 但禁止男性在需要專注時看到衣著清涼的女性是符合動物學的,不能在男人需要專注時提供這些刺激,在公路沿線的檳榔西施,可能會影響駕駛人,使駕駛人無法專注駕駛;因此模特兒、明星的性感照片也該禁止出現在公路廣告看板。另有一些人批評是媒體造成這些女孩的負面形象,並忽略更重要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反性剝削團體,例如勵馨基金會,對於檳榔西施的自主權感到悲觀,因為這些女孩比較像被檳榔攤老闆或甚至她們的家人剝削的童工。 |
台客含意進展
台客(土台客)為一種帶有歧視之貶義性名詞,早期原本為台灣外省籍人士對台灣本省人士的帶有歧視之貶稱。現在則指服裝儀容和行為舉止失當、粗俗的人。例如穿藍白拖及內衣出入正式場合、亂吐檳榔汁、將汽車或機車消音器拆除、改裝車燈和排氣管、旁若無人的大聲播放音樂等。隨著大眾媒體的傳播和發展,台客有被刻意塑造成為一種鄉土次文化的趨勢。 台客一詞,並非指特定或者固定種類穿著、生活習慣之族群。時代改變,穿著、交通工具、流行次文化等也會改變,例如從以前染金長髮,轉變成現在仿效日韓的蓋額鳥窩頭。從過去的藍白拖鞋,也改變成現在流行的夾腳拖鞋。 早期是眷村黑話中對粗俗、沒水準的台灣本省人之蔑稱。對看不順眼或惹自己討厭的本省人,即使對方未必粗俗和沒水準,也有可能被私下罵成台客。原本使用此一詞彙的大多是眷村的外省籍青少年,因為台灣社會的族群問題,所以許多曾使用此一詞彙的人,在進入社會後通常不敢在公開場合媒體使用,因此這個詞並非台灣社會普遍認知的用語。直到1990年代末期小S等少數外省籍藝人開始在電視節目上公開使用,用來指沒水準的人,此一名詞才在台灣社會和媒體上普及。現在會用這個詞的人,認為台客是指下述人事物,而且不限省籍。 1980年代起台客指的是翹著二郎腿騎改裝名流100、名流150機車、過開改裝喜美、穿絲質襯衫或麻紗汗衫、中山裝、12吋褲管喇叭褲或極高腰打五折加鈕老爺褲(哈台褲)、褲腰間掛著鑰匙鍊或中國結、燙電棒頭或山本頭、穿夾腳拖鞋還故意加金屬片或像棋子發出聲響等,後來台客身上出現非常不搭調的高級品如雷朋墨鏡、都彭打火機及很粗的金項鍊配上黃長壽及檳榔牙籤,另外九零年代前的台客是不跳舞不搖滾的,煙、酒(維士比、保力達B)、檳榔是不可或缺的台客要件。 2000年代到2011年代狹義的台客,乃係指群聚的「準犯罪份子」或「犯罪份子」所組成的幫派團體份子,並非大眾所認知的土生土長的純樸台灣人,而稱之帶有貶義的台客;通常該群群眾,會以保護傳統的名義,或廣邀迷途少年加入廟會活動,但其實只是假藉神明的名義,實則做些見不得人的違法行為,像是掩耳盜鈴一般,來掩飾自己的種種不堪的行為。台客另有稱呼,一般名眾將其稱之為飆車族,實際上他們的行為並非飆車,而是聚眾號召鬧事;砸車、鬥毆、喧鬧、不遵守任何的交通規則、反抗法律、視警察如無睹,諸如此類行為皆是現今台客的惡行惡狀。簡單而論,台客係指言行舉止低俗粗下、不尊重他人以及社會法律規範之族群。 檳榔又稱台灣口香糖,愛台灣的台客怎麼能不吃?而且真正的台客要吃包葉加紅灰才夠力,如果在吃檳榔的同時嘴上順便叼著一根七星煙的話,這可叫做俗又有力的台客。 1990年代末期以後的轉變
因為媒體傳播的優勢,自此台客一詞在年輕人之間更加流行,它所指涉的除了早期「粗俗」、「沒水準」的意涵外,這也是一種參差不齊的次文化,單純顯示出思想空泛無方向卻又剛愎。並且超級兩代電力公司中也出現了台妹一詞,意涵與台客相同,差別只在指涉的是女性。然而有些學者與社會人士認為這些出現在媒體上的詞語有族群歧視的意味,故抵制聲浪未曾停歇,也因此有人發明了「新台客」這個詞。2005年8月,一些藝人如伍佰、MC HOTDOG、張震嶽、羅志祥等,認為新台客代表有活力、具有台灣特色等意義,企圖以搖滾演唱會的方式取得台灣的年輕一代之支持,啟動台客一詞的新定義,並使「台客文化」文藝復興。 豬頭皮、陳昇等自認「很台」的藝人和自美歸台發展的藝人黃立行,在中國廣播公司等媒體的贊助下,於台北市國際會議廳舉行台客搖滾演唱會,黃立行認為這是一場精彩的「台灣搖滾」演唱會;2006年4月,再於台中舉行台客搖滾嘉年華,也包含著鋼管舞、電子花車等情色演出。經過此一連串活動,有人認為「台客」一詞已漸失貶意,反而成為一種「自我揶揄」的名詞。稱呼自己「很台」,成為自我調侃、謙稱自己不懂流行的說法。 2005年,中國廣播公司響應台客搖滾演唱會,曾舉辦「台客大票選」活動。結果以吳宗憲獲得第一,初「推動」台客一語復闢的小S名列第二,周杰倫則為第三。部份媒體認為:「顯然台客一詞已經去污名,成了流行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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